“HR 说"自己提对你最好,离职证明上干干净净"。我差点信了,模拟里才知道这句话就是想让我放弃赔偿。”
当时被 HR 约谈,说"试用期考核没达标",让我自己提离职。我问她"书面的录用条件在哪?"她一下子没说话。后来才知道,公司根本没有书面的录用条件,这就是违法解除。
“公司说我的岗位被 AI 优化了,让我走。我以为没得谈,模拟了一局才发现公司连协商变更合同都没走。”
法律上,"岗位被 AI 替代"不等于"客观情况重大变化"。公司要解除我的合同,必须先提出变更劳动合同,我拒绝之后才能解除。他们直接跳过这一步,是程序违法。
“"统一方案大家都签了,就差你了"——HR 这句话听着合理,但我发现公司裁了 30 人却没向劳动局报备。”
经济性裁员 20 人以上,必须提前 30 天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。公司没做这一步,意味着这次裁员在程序上存在瑕疵。我以此为筹码,谈到了比方案多 1 个月的补偿。
“我在哺乳期,公司说"岗位撤销"让我回家。我当时完全不知道三期是受绝对保护的。”
三期(孕期/产期/哺乳期)女员工,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。"岗位撤销"不是法定的可解除情形。最终公司支付了 2N 赔偿金。
“被 PIP 了,我以为必须配合签字,不签就是"态度问题"。后来发现 PIP 没有我签字根本无效。”
PIP(绩效改进计划)必须员工知情并确认才有效。公司没有你的签字,就拿着 PIP 解除合同,是无效解除。拒绝签字不是"态度问题",是在保护自己的法律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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脱敏后发布
看完故事,去练一次谈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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